本人为泽胜温泉城15栋餐饮门面商户,在此经营五年,近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投入约30万元完成门店装修,装修完工仅一个月多。在装修投入、经营全过程中,从未被告知门面原有外摆范围将要缩减(如果提前告知我就不会投几十万装修)、多年来外摆黄线区域系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划定的固定的划线外摆区域,我对此外摆面积从未有过异议以致于安心重新装修,现该区域祟义办事处规划调整为出租摊贩区域。本人一直按照长期划定的外摆黄线范围规范外摆经营,服从日常市容管理,配合合理的市容规范管理工作。 近期,相关工作人员在原门面外搭建固定围挡,告示围挡周期为2026年11月3日至12月30日,对应崇义街道2026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泽胜温泉城潮汐滩区封闭施工及规范管理的公告》,我看过街道这份潮汐滩施工公告,公告写的是滩区摊贩改造,没有写我们门面外摆面积要缩小。这个公告针对摊贩的内容,不能拿来一并压缩我们门面的外摆黄线。我刚花30万装修,门面现在转也转不掉。我支持滩区改造,但希望不要把我们门面原来的外摆区域划,该公告适用对象为摊贩,内容仅针对潮汐滩区封闭改造、完工后设置摊贩点位,公告全文没有任何条款载明要压缩、调整沿街门面商户的原有外摆范围。本人提出异议理由如下:1. 本次门面外摆压缩,没有对应的文件依据,属于对公告范围的扩大执行街道发布的潮汐滩区施工公告,管理对象是滩区摊贩,并未授权对沿线门面长期稳定的外摆黄线进行缩减。不能以改造摊贩滩区的公告,顺带侵占门面商户长期使用的外摆区域。2. 事前根本无告知,无沟通,造成本人大额投入后的利益受损,该外摆黄线多年稳定执行,是我方规划门店布局、投入30万元重新装修的重要前提。我刚完成装修,事前没有收到任何门面外摆调整的预警。现借本次滩区施工改造,压缩门面外摆,直接推翻长期稳定的管理状态,造成前期投入价值断崖式贬值。
- 方案设置不合理,不符合行政比例原则 当前方案选择侵占门面长期使用的外摆区域,以牺牲门面商户经营空间为代价设置摊贩点位,对我方影响过重。外摆大幅压缩直接导致门面经营价值贬损,转让困难,大额投入面临难以收回的风险。实体经济经营本就艰难,本人属于自主经营、自食其力的个体经营者,本次调整给门店生存带来重大冲击。4. 程序缺失,暂扣设施手续不全,口头处置方式不规范,没看到任何政府规划文件。如果是出于消防安全、扩主干道市政工程等法定硬性要求调整外摆,本人能够理解并配合。但本次调整,是将原有门面外摆空间腾出来用于设置收费摊贩点位区域,属于公共资源重新分配。公共资源调配应当兼顾原有门面商户和新增摊贩两方利益,不宜直接以压缩门面商户长期使用的经营空间为代价设置摊贩。 该公告只针对滩区摊贩清场,从未对门面商户设置告知、征求意见流程。本次先行围挡、未专门向门面商户公示门面外摆调整方案、未听取门面商户意见。本人诉求:1. 明确:《潮汐滩区封闭施工公告》仅适用于滩区摊贩,不得作为压缩、限制沿街门面原有外摆的依据;2. 出示专门针对此区域门面商户外摆范围缩减、调整的独立书面方案、审批文件,相应规划管理依据。3.在专门针对门面外摆的调整方案公示、组织门面商户协商之前,不能单方面执行任何动作4. 本次滩区施工两个月短期临时工程,恳请施工期间保留门面原有外摆条件,不借机压缩、取消门面外摆;5. 充分考量我方刚大额装修投入、预期经营损失、门店转让价值受损的实际困难,平衡摊贩滩区改造和门面商户生存权益。 本人支持规范摊贩管理、保障行人通行安全,愿意在合理范围内配合市容管理。恳请领导充分体谅个体经营者实体商家的难处,依法依规核查,组织协商,妥善化解矛盾。附:九成商户的联名签名盖手印诉求已于11月3日交于信访办、城管局、崇义办事处,现无任何回复。请各位大领导高抬贵手!给实体商家一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