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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万元!涪陵区涉 枪 爆 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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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9 13:53: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来自重庆

为持续深化打击整治枪 爆 物品违 法犯罪专项行动,严管严控枪 爆 物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整 治 枪 爆 物品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动群众主动上交 涉 枪 涉 爆等非 法物品、踊跃检举揭发涉 枪 涉 爆违 法 犯 罪线索,进一步夯实公共安全基础、促进社会治安大局平稳,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奖励标准

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以下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1.被举报者被行政处罚的给予200-500元人民币奖励;

2.被举报者被采取刑事处罚的的给予800-3000元人民币奖励。

3.对查获本办法奖励范围内非法枪 爆 危 物 品数量巨大的或者构成重 大刑 事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者10000-50000元人民币奖励。

4.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实质性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

 

举报途径

公民主动上交非 法 枪 爆 危物品,或者公民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举报全区范围内非 法 枪 爆 危 物品违 法犯 罪线索;

举报电话:023-72239110;

举报邮箱:806820401@qq.com;

举报地址:涪陵区太白大道7号(区公安局治安支队206办公室收)。

 

相关要求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若诬告陷害他人,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相应法律责任。

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泄露举报人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严肃调查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未经举报人和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不得在办案、宣传、奖励过程中公开相关信息。

 

附则

(一)本奖励办法中涉及举报的“枪 支、爆 炸物品、易制爆 危 险化学品、管制刀具”要在相关机构鉴定确定为枪 支、爆 炸物品、易 制爆 危 险化学品、管 制刀 具后,方可算举报属实。

(二)群众举报 涉 枪 涉 爆违 法行为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应在一个月内领取奖金,举报奖金由区公安局负责发放。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涪陵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来源:平安涪陵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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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9 13: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最高五万,有点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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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9 22:13: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发现了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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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20 19:34: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晓得了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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