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涪陵区大为船舶公司拆船及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涪陵区大为船舶公司拆船及预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大为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双龙十社
建设内容及规模:增加一条拆船生产线,年拆除500~5000t级船舶约30条,包括客船、货船、牵引船,同时增设预处理车间一座,用于企业现有造船喷砂和喷漆工序封闭式作业,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大为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双龙十社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96759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市洁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工
联系电话:18315029466
邮 箱:495342999@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3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点击本文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提交“公众意见表”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重庆市涪陵区大为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