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食品有限公司清溪食品厂智能化屠宰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溪食品厂智能化屠宰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青龙村3组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购进自动放血设备、活挂输送机、洗猪机、白条提升机等智能化屠宰设备、购进污水处理等设备。对现有屠宰场进行改建,改建完成后达到年屠宰16万头猪。
生产制度:年生产300天
项目投资:总投资约466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青龙村3组
联系人:冯正权
联系电话:18323299097
电子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市洁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33号综合楼1-2-2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523197140
电子邮箱:50444929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点击本文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提交“公众意见表”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