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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每天进步

[其他] 屋顶漏水(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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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0 05:56: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哪个修的安置房就找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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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0 05:56: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安置房质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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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09: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楼板标号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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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0:1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房顶漏水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得知您居住的房屋出现楼顶漏水情况,我们非常理解这给您生活带来的困扰与不便。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物业管理法规,住宅楼屋顶属于住宅的共有部位,其维修和养护的责任主体通常是该栋楼的全体业主。因此,该楼顶的维修主体责任在于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对于无物业管理的楼栋,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协助组织业主共同商议维修事宜。
如果在与物业沟通或业主协商过程中遇到困难,您可以联系房屋所在地的点易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将尽力搭建沟通平台,协助业主们共同商议解决问题。
感谢您的反馈,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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