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12月18曰向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信访办和街道农服中心负责人反映邻居罗某占用公共道路建房,有安全隐患,没有审批手续要求解决这一信访,经街道信访办和农服中心和信访人确认这一反映事实,于是2023年12月19日和2023年12月25日街道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二渡村委现场调查,核实,于2024年1月2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街道农服中心认定罗某违反乡村归划65条一同向当事人罗某送达了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罗某老婆继续修建于2024年1月4日举报人报案认定违法转交给街道处理,于是罗某老婆继续修建,2024年1月6号又向村委负责人反映,短信回复他们多次责令他按要求修建多次向街道反映,还到现场查看于是没有整改,2024年1月17日取得乡村归划手续和建设手续,经举报人向区纪委举报2024年3月14日街道纪工委现场调查罗某补办乡村归划30平方米,实际修建建36平方米,又一次认定罗某修建房屋是村民入户路的末端,道路连接的尽头就是罗某户,不影响道路上车辆通行,这一歪曲事实 行为不顾老百姓安全,还被纪工委现场责令农服中心按照宅基地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024年8月29日信访调查责令农服中心按乡村归划处理于是2024年8月29日信访被市信访办受理2025年1月20被国家信访局受理这一违法行为于是街道农服中心又调查认定拆出违法建筑朋房对主影响拆出多出的6个平方又对弄须作假合法的30个平方影响,把所有的违法行为推给协官员,并不按法律法规乡村归划65条64条执行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