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您的小型汽车渝于2025年6月28日15:05在涪陵区国道348线1190公里700米,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道路限速值在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您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您可以下载安装“交管12123”APP,在手机上查看该违法详情,进行自助处理和缴纳罚款;若该违法不符合网上自助处理条件的,您可以到我市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并通过“交管12123”APP快捷缴纳罚款。交巡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问题1:此处在哪里,能否发个定位在此处违法3次,一直不知道位置在哪里?问题2:6月28日星期六下午发生的违法事故,为何星期三下午才推送短信通知,都过去了3个工作日,又不过年过节为何延迟推送?问题3:摄像头从记录违法到推送违法短信通知的时间是多少?推送短信时间的确定方式和选择违法行为车辆是随机还是认为选择?问题4:机动车首次违法的起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今年以来还从没有首违不罚款的?问题5:违法行为为何不扣分?一直是罚款、罚款,把分扣完了就不用开车了也就不会有违法行为了,也就不会罚款了。问题5:能否一次多罚点,100太少了,罚款1000,多罚几次罚得活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