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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浙江温州瑞安一小区609室起火
经调查认定
系住户娄某某违规将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回家充电所致
据了解,娄某某系某平台代驾员,因贪图方便,多次违规将车上的锂电池拿回家中充电,不听物业人员劝阻,且心存侥幸,未能正确认识其行为的危险性,导致火灾的发生。
娄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娄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楼入户
一旦发生火灾
或将造成严重后果
下面的亡人案例就是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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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8日,江苏南京一小区楼道内一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经查,起火原因是该电动自行车踏板处的电池仓被改造后失去密闭、固定功能,从而在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后向外飞溅引燃周围的电动自行车。
法院认定,车主卢某明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改装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故其主观上具有过失,应构成失火罪。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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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8日,广东广州,某小区内一男子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拎进电梯,电池突然发生爆燃,导致男子全身90%火焰烧伤,2021年11月3日,陈某在家中去世,死因为急性心梗。
像楼道、家庭、小区门厅等环境相对密闭,易燃可燃物较多,一旦电池爆炸火星四溅,引燃周边可燃物会让火势迅速蔓延,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雾排出困难,严重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大家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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