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关于福元运通涪陵加盟店、重庆承善实业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涪陵区公安局侦办的福元运通涪陵加盟店、重庆承善实业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逮捕。由于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通过福元运通平台进行投资的群众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尽快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请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的群众于2024年3月30日前,到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账目、制作笔录和登记信息。逾期不提供相关证据、不进行核对登记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投资群众需准备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本金、收取利息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或微信、支付宝账单(以现金形式支付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签订的“借贷合同”“共同理财协议”等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福元运通涪陵加盟店宣传资料等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正全力推进案件侦办,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报案登记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7号(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
联系人:万警官,联系方式:023—72739641、18996870610。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4年1月15日
来源:涪陵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