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下午3时许,涪陵区公安局龙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龙桥街道汤家院村的道路上,发现一辆行驶的货车右后轮着火。
当时,货车行驶的速度并不慢,加之该段道路系长下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如果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想法叫停了货车。货车师傅听说自己货车轮胎着火后又惊又急,急忙跑下车查看。
同时,民警立即拧着警车上的灭火器跑到货车尾部开始灭火。经过民警一顿“猛”操作,伴随着阵阵浓烟,火势很快被扑灭。“真的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发现,还帮我灭了火,车都要遭燃起来!”货车师傅缓过神后,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

“举手之劳而已,但是你现在还不能走,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临走前,民警叮嘱货车师傅务必联系检修人员前来做了车辆检查后才可驾驶。
“我们巡逻警车上配备了灭火器、救生圈等装备就是为了应对巡逻途中的突发情况,当遇到火灾警情,可以第一时间利用车上的装备先行处置,为后续的救援争取时间。”民警陈超奇说道。是的,巡逻警车上配备的“小”灭火器发挥“大”作用,及时帮助货车师傅扑灭了火,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为这样的便民措施点赞。
警方提醒,车辆自燃不仅仅发生在夏季高温天气,冬季空气干燥易产生静电、火花,车内老化的橡胶、塑料件碰上静电也易导致车辆自燃,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定期养护车辆,行车前务必进行检查,且在车上常备灭火器材,如遇车辆自燃请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并视情况撤离现场,以免发生二次伤害。
来源:涪陵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