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人说我不该那样写同事,可以写一些我的工作经历。可是我的工作经历跟他们却是息息相关的。

(我翻老相册找到07年我妈家露台上的柑子结的好好。)
2007年6月(时间久远具体日期忘了),我被领导(前任领导04年退居二线)喊起一路跟单位领导还有卫生局一位领导去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开全市痰检工作会议。
我当时就纳闷:我从1999年6月至2007年一直都是负责做生化,常规检验的,潘老师才是负责痰检工作。怎么就叫我去开会?领导说让你去你就去,年轻人就得要服从安排……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全市痰检工作大会,很多市所老师还有其他区县的老师都问我:“小潘没有来呀……”大会总结了2006年年终督导的情况。表彰了工作好的单位,同时也通报批评了一些单位。我还在跟新认识的坐我旁边的别区县的痰检员小声说话,突然听到大会点名:“涪陵痰检人员来没有?你们在痰片盲法复检抽片出现一张假阴片……”会场突然就安静下来。
彼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必须站起来!这不光是某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科室,一个单位。你们感受过那种几百人齐刷刷地看你的眼神吗?我一个人矗立在会议厅里,我看到了大部分人的震惊,同情,嘲讽的眼神……那一刻一种羞燥涌上心头,使我不得不低下了头。

盲法复检就是由市所老师下来督导,按当年阳性率,在近期保存的1000张(根据实际情况)痰片里抽取相应的痰片数量,交由下一个被督查的单位进行复检。
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我想潘老师也不会接受这个结果。潘老师是最负责最严谨的痰片检验人,从单位成立(1988年)以来,她都是实事求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假阴假阳这种原则问题从未发生过。会议要求我们单位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会后我要去找市所老师要求对那一张假阴片进行复核,有几个熟识潘老师的别区县痰检老师拉住我说:“都通报了,你去找还有意义吗?”

回到单位,领导开职工大会通报批评了这件事,为了杜绝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对相关科室及人员进行处罚:当事人罚款700元;刘某某(我)罚款500元,采血护士罚款300元(05年7月单位给我们科室聘了一个护士,专门来给我们采血打杂。)主要领导罚款500元(痰检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