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通知》明确了分年度任务目标,提出了六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指明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目标、重点、方法和内容。
(一)关于梯次推进年度任务目标。“精康融合行动”拟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推动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在“服务覆盖年”,县(市、区、旗)服务覆盖率和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要分别达到50%和30%以上;在“提质增效年”,县(市、区、旗)服务覆盖率和规范服务率要分别达到65%和45%以上;在“长效机制建设年”,县(市、区、旗)服务覆盖率和规范服务率要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三个阶段梯次纵深推进,每个阶段划定一个时间节点、聚焦一个中心目标、锚定一个定性指标,确保行动有序开展,为最终实现2025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六大行动的主要内容。一是优化服务体系建设布局方面,《通知》强调,要根据现有服务机构、康复设施、专业人才队伍等要素科学规划,加强基层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发挥地级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指导功能,以及统筹城乡服务发展,大力探索适合农村地区的社区康复服务模式等;二是医、康转介衔接方面,《通知》提出,整合形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和康复对象需求等信息共享和转介;建立基于专业评估和自愿申请的转介登记机制,拓展登记渠道,建立各类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会组织或个人的转介登记申请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绿色通道,满足康复对象病情复发时快速转介需求;三是提升服务供给方面,《通知》提出,发挥各类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服务供给能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服务供给,培育多元市场主体;丰富服务内容,针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对象定制服务内容,根据不同需求开展多样化的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的灵活性;四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大力培育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队伍,用好用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广泛开展技术指导、评估督导和培训示范;明确直接从事服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专业培训;加强服务人才保障,实行体现专业服务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五是可持续发展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统筹现有资源,积极支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引导社会资金筹集和使用,落实慈善捐赠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提供服务。六是优化服务支撑体系方面,《通知》提出,建立服务记录和统计报告等运行监管制度,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提供多渠道监督方式;加强标准化建设和价格监管,规范服务价格秩序;加强正面宣传,为患者提供社区融入服务,推动参加社区活动,构建社区关系网络。
(三)关于政策落实的保障措施。下一步,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将从四方面加快推动《通知》落地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厘清民政、财政、卫健、残联之间的职责边界,切实解决职责划分不清、部门协调不畅的问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行动稳妥有序推进。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三是制定行动方案。民政部将指导省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深化实化推进方案,报民政部备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抓落实的上下合力。四是加强督促落实。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进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通报各地进展情况;适时征集发布一批优秀案例,确定一批基础扎实、示范性强的重点城市,发挥辐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