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公司向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反映了这一情况,希望该局出面,协调解决此事。
接到反映后,该局负责人立即指派注册科、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到两家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虽然两家公司的企业名称有些相似,但由于两家公司属于不同行业,后一家公司依法取得名称登记并不违法,但如果同为一地的两家公司名称相似,容易让客户和消费者产生混淆,不利于进行产业销售、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宣传活动。
随后,该局相关负责人多次深入与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公司名称相近似的那家公司,与该公司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讲明公司名称相近似对企业发展带来的不便,以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希望两家公司本着互谅互让、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商处理此事。
金诚所至,金石为开。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多次深入企业,苦口婆心地劝说,深深感动了后注册公司的负责人。今年8月,该公司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
得知此事在市场监管局的协调下顺利解决后,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公司在给区市场监管局的感谢信中说:“作为登记主管机关,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的同志采取协商、劝说的方式,协调企业有效解决名称争议问题,是该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该局的做法,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是在真真正正地解决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力创建放心舒心经营环境,让企业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