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上6点多钟的时候准备给孩子炒个蛋炒饭,因为他喜欢吃玉米肠,所以偶尔会切一些放在里面炒。7月11日的时候买了两包这种……当天晚上自己煮了一顿麻辣烫吃了一包,剩的另一包就开启了漫漫维权路。打开以后就有一股不太舒服的味道,先切开一根,里面没什么问题,拿出其他几根的时候发现其中一根软软的跟其他不一样,直觉告诉我这个肯定是有问题的,等我切开一看,里面黄黄的然后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就是刚才撕开外包装的味道,只是这个味道更浓更臭。我让儿子过来看一下也闻了一下,当时他差点就吐了,然后一直用洗手液洗手想除去手上的味道还说以后再也不吃这个东西了。我当时生气急了,因为前天买的东西一共花了164块多,买的烧麦这种熟食蒸半个小时都还咬不动,买的鱼豆腐也是一股怪味,买来当天煮在麻辣烫里面我老婆吃了一口就吐了还问我买的什么鬼东西,但是这次这个我是真的的忍不了。
果断换衣服出门打车去超市,到了超市门口问了处理购买到劣质食品到哪里解决,指引我去了服务台。我把这个东西递给他们问这个怎么解决,他们看了一下然后问了我什么时候买的,在知道我没有保留小票的情况下看了我的付款记录并补打了一张小票,然后让我等一下他们马上处理。这个过程他们超市的员工还是表现得很积极也很有礼貌,也拿凳子给我坐让我耐心等待一下。但是给我的答复是给我退换这个货,不知道是他们不懂法还是以为现在的消费者不懂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如何正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当时提了我的诉求就是赔偿1000元,他们觉得不合理,还让我按包装上的联系方式联系这个厂家,我说我是在你这里买的不是去厂家买的,你这个处理方式有点太业余了吧!虽然当时真的很生气,但是去的儿子嘱咐我不要跟人家吵架我也答应了他所以我一直在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只有选择离开并拨打了涪陵区食药监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我先向12315投诉然后会有我们当地的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我就按照这个要求进行了投诉,投诉了超市也把这个厂家也一起投诉了,这个产品的生产厂家太多了,所以投诉了一个四川省绵阳市的,因为小包装上是这个。
晚上的时候有陌生电话进来,一接,超市的。听意思应该是处理这个事情的专业人士,她先表示了一下歉意然后说她来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已经离开是通过我的会员信息找到我的,然后告诉我供应商那边不同意我索要的赔偿,问我有没有商量的余地,我说没有商量的余地并且已经向12315投诉你们了,明天会把这个劣质食品交到执法部门手上,至于到时候该怎么处理我们就等结果吧。挂了电话把家里收拾了一下准备睡觉,但是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起来查了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现我这个事情光谈赔偿感觉这样的处罚对于他们来说真的太轻了,然后就更睡不着了。
国家三令五申食品安全无小事,我们涪陵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经常宣传,时刻检查,为什么就杜绝不了这种事情的发生呢?想起儿子充满厌恶的表情说以后再也不吃这个东西,唉~我以为你们是大公司的产品质量有保证,果然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吗?都不知道以前给他吃过多少这种东西!我想问问作为生产厂家你们检验检疫是按国家要求过的吗?面对广大消费者你们超市又是怎么让这种东西出现在货架上的?
也许胳膊拧不过大腿,但这个事,我得跟你们较真!

上图:该食品外包装

上图:右边那根颜色已变黄,很浓的腐臭味。

上图:7月11日在超市购物的消费记录

上图:我们去超市的路不近,打车都要9元。(回来忙着打电话付的现金给司机,司机听到我在打12315投诉还说怪不得有股怪味。)

上图:我们在这里解决的,但是没解决得好就走了。不过接待我们的员工还是比较负责,态度不错,也许是没处理过这种事情所以有些着急。但愿如此吧!

上图:当天买的鱼豆腐,吃起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不挑食都接受不了,更别说我老婆吃一口都觉得恶心了。

上图:181尾数是878的号码就是后来联系我的商场工作人员,虽然对于这个事情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是她的态度很好,至少我看见了愿意解决这件事的诚意。

上图: 回家后我把这个…放进冰箱了,不晓得冰箱里面其他食品同不同意,但是我也没有办法,毕竟明天交给执法部门的时候全都坏掉了就很搞笑了!

上图:半夜睡不着,给自己普法,不知道是不是属于第七章第48条第5款,具体应该赔偿多少我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