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在涪陵南门山菜市场附近有一个特殊的医疗窗口服务部门——涪陵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部,这是面向涪陵区阿 片类吸 毒人员开设的一个戒毒医疗机构。自2007年12月28日开诊以来,门诊累计入组治疗430人。
门诊部的负责人王小明介绍,由于阿 片类吸 毒人群主要通过注射吸 毒的方式使用毒 品,常常多人共用注射器吸 毒,是艾 滋 病、丙型肝炎和梅 毒等传染病的高危人群,在入组治疗的430人中,因吸 毒所致艾 滋 病感染者有12人。为了进一步控制艾 滋 病疫情及毒 品形势的发展,2011年1月,涪陵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部成立了“涪陵区禁毒防艾教育培训基地”,主要的功能区设置有:阿 片类传统毒 品宣传教育室、新型毒 品宣传教育室、戒毒知识宣教室、吸 毒人员心里干预(疏导)室、吸 毒人员同伴教育室、艾 滋 病志愿咨询室。
禁毒防艾教育培训基地对阿 片类毒 品和新型毒 品以及如何防范毒 品等进行了图文并茂的介绍,对吸 毒人员及家属进行了2000余人次的培训教育。每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后,都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和区禁毒委的号召,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多年来,共发放了禁毒防艾的宣传资料20万余份;发放安 全 套12000只;接受了2100人次阿 片类吸 毒人员及其家属的咨询。同时,涪陵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也长年累月开展维持治疗,吸 毒人员每天到这里服用定量的美 沙 酮,减轻了对毒 品的生理依赖。基地与门诊两者紧密结合,帮助吸 毒人员战胜心魔与毒魔,对挽救吸 毒人员、控制疾病流行、萎缩毒 品消费市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吸 毒人员余放(化名),家中有70高龄的老母亲,两个姐姐和1个姐夫共5口人,除老母亲外,多年前,他们都不幸沾染上了毒 品。出狱后,一家5口,仅靠他老母亲一人的退休工资艰难地维持着生活。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医务人员了解到他们家的情况后,将他们接到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参加戒毒治疗,又多次上门对他们的家庭进行关怀和帮助,多次到办事处、居委会为他们联系工作和落实“低保”,才让他们能够顺利地戒毒治疗。在2018年10月的一个深夜,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医务人员冒着大雨敲响了他们的家门,为他们送去米和面。看着医务人员的全身都被雨水湿透了,但是给他们送的米、面却没有被雨淋湿,他们一家人感动万分,不停对他们道谢。在医务人员长期的艰辛付出下,他们的家庭早已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多年来,涪陵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禁毒防艾教育培训基地就像它们的地理位置一样,默默无闻地为全区400余名阿 片类吸 毒人员提供了周到的戒毒、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服务,挽救了吸 毒人员的生命,帮助他们获得新生、回归家庭与社会,也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一、参加药物维持治疗流程:
1、到涪陵区广场路10号“国家级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登记并领取“体检通知单”;
2、凭“体检通知单”到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参加治疗前体格检查。
3、持“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体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返回涪陵区广场路10号“国家级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完善相关入组治疗资料;
4、由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核定首次服药剂量并开具处方后,到服药窗口领取药物,在监控摄像头和保卫人员的直视下服用戒毒药物;
5、看服下肚服用药物完毕后,再服用一定量饮用水,经医生同意后,才能离开戒毒门诊。
二、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所需条件:
如果您不幸染上了海 洛 因等阿 片类毒瘾,符合以下条件,请您到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参加戒毒治疗:
1、经过多次戒毒治疗(或者多次强制戒毒)仍不能戒断毒瘾的“滥用阿 片类物质成瘾者”;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对于已感染艾 滋 病病毒的滥用阿 片类物质成瘾者,可以不要求本条);
3、户籍在涪陵区,或者在涪陵区居住6个月以上具有涪陵区暂住证的外地户籍公民;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戒毒治疗请完善和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个人申请表”;
2、公安机关出具的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4张本人免冠2寸相片;
5、如果是艾 滋 病病毒感染者,出示感染证明。
6、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体检报告(包括肝功、肾功,血常规,HIV、HCV和梅 毒抗体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