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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三百”行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助推园区企业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支持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后,该局主要负责人牵头,率相关成员深入区内四个园区(涪陵新城区(涪陵综合保税区)、涪陵临港经济区、白涛园区、清溪园区)对《意见》实施了宣贯,并围绕《意见》做了深入沟通交流,收集整理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园区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意见》以放宽准入、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引导规范为基本原则,从六个方面20条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靠前服务,支持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1.实行“容缺登记”。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园区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中,次要材料欠缺时,经申请人做出按时补齐的书面承若后可予先行办理登记。 2.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园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3.开通注册许可“绿色通道”。为园区投资者提供包括政策咨询、导办帮办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4.推行开办事项“一网通办”服务模式。通过开办综合窗口,实行登记、刻章、发票申领等流程一窗办结。 5.推广“渝快办”支持网上办事。通过“无纸化”、电子化登记模式,让园区企业实现办事“零跑腿”。 6.积极协助园区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引导和帮助园区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出质登记等方式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加强和银行的沟通,加大银行对园区企业的授信和贷款力度。 7.实施标准引领战略。积极指导园区企业完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加入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争取成为有掌握标准制定主动权等权限的领军企业。 8.打造高含金量标准品牌。鼓励园区企业以国际、国内一流标准为定位,靶向性挖掘园区优质企业,实行“一对一”辅导进行标准认证。 9.开展质量强园区服务日活动。将每季度固定一日定为“质量强园区服务日”,组建宣贯服务团队,“点对点”“面对面”进行宣传和服务。 10.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园区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每年开展计量、标准、知识产权等的专业培训,指导相关企业成立QC质量管理小组。 11.鼓励申报质量品牌奖。积极培育园区重点企业申报“国家质量奖”“重庆市长质量奖”等奖项。 12.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开放包容与防控风险并重的意识。 13.复制推广“企业集群注册”模式。对园区内同类型、情况相似的企业实施集群监管,并督促企业管理方提供按期报送年度提醒服务。 14.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统一归集公示,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严格管理企业“黑名单”。 15.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加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力度,及时处理设计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开展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水电气等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6.优化特殊行业的服务与监管。对园区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等行业领域,通过简化现场核查流程、压缩现场审查时限、落实申请互认共享等措施优化服务和监管。 17.优化知识产权促进工作。建立园区知识产权指导服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的培育,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 18.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和维护援助,进一步探索、完善保护机制,指导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预测预警项目,支持企业申报驰名商标保护。 19.建立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团队。组建服务小组加强园区龙头企业的联系、走访,提升服务的精准性、互动性和便捷性,支持企业“升规”“上市”。 20.建立十亿级企业联络员制度。实行十亿级企业联络员负责制,加强联系、走访,对企业提出的有关市场监管领域方面的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并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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