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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这样把天然气安装在业主共同共有外墙面,合法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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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3 15:30: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来自广东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您好。您的反馈已知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对于您的反馈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规定:室外架空的燃气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墙或支柱敷设,这种安装方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在该外墙上安装燃气设施,是该商户安装使用天然气就近安装的唯一方式,也是最佳方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规定,具备安全性和合理性。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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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3 21:1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尊敬的


尊敬的涪陵燃气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5)条规定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整洁、美观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改造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备。住宅所有人不得擅自侵占住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对该幢住宅共用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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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3 21:2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业主擅自改变外墙面,在原建筑设计上擅自增加天然气管道,外开关及天然气表。这都是《物业管理条例》中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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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3 21:3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擅自行为的责任:(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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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5 08:4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来自山东
安全第一,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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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7 09:2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存在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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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21:0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就是没有安全感,外墙面钻了太多洞和孔,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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