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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劳动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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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9 19:2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如果协议合法就按协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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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1 05:5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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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1 10:1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咨询的有关问题已收悉,现综合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72252605。
                            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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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20:3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来自重庆
签协议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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