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查看: 12781|回复: 13

[其他] “9.21”高速路交通事故应认定谁的责?(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16 08: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来自重庆
特别申明:以下爆料真实性本人负全部法律责任为了打击交通违法者,维护交通法律法规,伸张正义,请版主审核通过!      9月21日(中秋节)晚上约7:44时,在G50高速路长寿湖立交桥垫江方向涂家湾附近,发生一起因应急道超车擦碰交通事故,两车均受损。黑车右侧全部受损,右后视镜被撞向前翻,镜框破损,右前叶子板和右前门受损下陷变形,右前轮辐射条有轮胎擦碰的黑色斑痕和右叶子板下方有轮胎擦碰弧形痕迹,右后门和右后叶子板轻微擦伤;白车左前叶子板下方受损略下陷变形,左后视镜框背侧和左后叶子板近轮胎处有线状黑色痕迹伤。由于当时车流量较大,后有来车处于行车道路的车时速度90——100码只能减速慢移到应急道停车。所以发生擦碰地无现场照片,现只好根据双方车损认定责任。请大师们诊断一下,黑车和白车哪个在应急道超车?谁的全责?(下面上图)。迷底:黑车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白车在应急道路上强行超车。
黑车右:前叶子板和前门被擦伤并凹陷右后视镜前翻并破裂
右后门、叶子板受损变形右:前叶子板、前轮有轮胎擦迹
白车:左前叶子板被擦黑并凹陷左前保险杠擦黑
左后视镜被告擦黑左后叶子板被擦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9:17: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应急车道可以行驶吗,这点就是违法的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9:18: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这个不了解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6 10: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此事故已进入行政监察程序!一个小事故为什么要这样较真?对于责任认定给谁,就双方的经济损失意义都不很大,都是保险公司赔偿嘛 !然而法律的天平一旦顷斜,尤其是交通这项高危险性行业,将带来严重的连锁后果,不可小视。就本人来讲:虽然有一些额外的经济损失,但我为了大家交通安全也要走一走常人认为不必要走的程序。如果没有人敢站出来纠错,正义的走向可想象而知!讫求版主审核通过,我有100%的把握肯定这是一起责任错误认定的交通事故案。因为这起事故是我本人开的车,一个开车9年常在高速路上跑的人行驶规则不可能不知道!{:4_128:}{:4_128:}{:4_128:}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6 10: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在此,我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非小事。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6 10: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致交巡警的一封公开信
                                                                     ——维护守法者,惩治违法者
尊敬的领导、警官们: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问候,你们辛苦了!长期以来,你们站在危险职业的战线上,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厚望,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甚致不惜献出了生命,党和人民拍手称好!
然而,金无足赤,人无完美,青山景色不错,但有害虫蛀木。同样,一个系统内也有个别错误,个别乱象,个别腐败。
“敢于认识错误,敢于纠正错误”是共产党人的伟大品格,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风范。是我党自身抗腐和强健的免疫因子,是我党长期执政的根基之一。
       在我们交巡警系统里,个别民警对法律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在交通执法特别是对交通事故判案上,依据不足,有据不依;依法不当, 有法不用,脱离或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甚至办人情案、办敷衍案,导致一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准,甚至倒置。虽个别,但造成极坏影响,这种怪象时有发生!
     个别警官认为:责任判给谁方都是保险公司买单,一般人都不太计较,草草了事结案,即使有申请复核的,一个月后通知当事人也多是“维持”的结论。很多人闲麻烦,也就此认了!这些乱象,实事求是讲,是有的。一旦遇到较真的人,他们会说:请理解、体谅我们难处!,那么谁又能体谅到受害者的感受呢?难道受害人就不该享有合法的理解、体谅、保护吗?难道法律的公正性就用他们口中的“理解、体谅”代替了吗?
这种乱象我经历了两次,其他车主有否这样的经历,我不敢肯定。这种乱象虽然是个别,但如果不及时彻底纠正,漫染下去,将影响到整个交巡警系统的公正执法形象,纵容交通违法肇事者的违法行为,甚至交通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
     
      下面我向总队纪检监察室提供我两次经历的怪象中的一次实际案例,请进行行政监察!
      在此,我特别承诺:我对此案的一切陈述和提供的所有证据(含电子文档)的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此致!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6 11: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总队收到我的行政监察申请后,反应迅速{:4_89:}{:4_89:},折回某支队 ,可支队竟然。。。。。。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14:2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希望广大网民只关注不发言,以免事实真相发酵走味,更不能有攻击他人的言论。此举动是借公检法系统开展整治教育活动维护警察形象而提供极个别乱象的事实依据!以期交警系统现确实存在的乱象得到纠正。我们一定要维护正能量,这个案例不是涪陵的。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16:04: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请网民们一定只关注不发言,目的在于纠正惩治极个别乱象。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16:1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现在视其办案者的态度考虑是否爆光其办案的真实过程和内幕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邮箱:2682895355@qq.com
举报微信:ty15730726841
网络暴力举报
邮箱:2682895355@qq.com
举报微信:ty15730726841
本站“枪爆违法犯罪”信息举报
邮箱:2682895355@qq.com
举报微信:ty15730726841

客服电话

1362826233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7:00-24:00

客服QQ:2682895355

电子营业执照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11-2015 https://www.ful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4 渝ICP备11007558号-2 渝公安备 50010202000101号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 涉企侵权举报 工商营业执照 涪陵在线平台公约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