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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大木这个基层干部,是谁给你的权利?违规建房!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雨台村村委会干部罗某等人,伙同他人在雨台村违规修建房屋,准备作为小产权房出售,当地村民反应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也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为何法律得不到执行? 国家政策三令五申,严禁修建违规建筑,农村修房也得严格按规定办事,罗某身为村委会干部, 2019年12月罗某在修建的房屋,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的占地面积为90㎡,建筑面积为180㎡,建筑层数为2层。在实际建设期间,罗某等人擅自违规更改规划,将实际修建占地面积扩大到129㎡。在2020年4月房屋建设初期,有村民向有关部门举报了罗某等人的违规建房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并于2020年4月29日,下发了渝涪农(土)改【2020】1号《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其“修建的住宅超过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和78条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在超过重庆市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修建住宅的行为,并自行拆除建筑物”。大木乡党委政府也多次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罗某等人为了自身利益至法律法规于不顾,不但不停止其违法行为,更是继续扩大违法修建住宅规模,将违法建筑面积扩大至3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 罗某等人作为基层村干部应该做好表率,而不是知法犯法。他们的行为助长了建造违章建筑的歪风邪气,希望上级有关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必须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拆除违规建筑,并追究涉事人员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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