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书尊敬的市政府领导:我们是重庆市涪陵区海怡天城的业主,自今年三月份以来,稻香四组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组织施工队伍强制施工,7月15日至17日尤为加剧,情节极度恶劣!海怡天城的部分业主在稻香四组恶意不出示合法的行政许可手续情况下,多次阻拦现场施工未果。1、诉求内容1、查看关于稻香四组旧住宅增设电梯的批复或相关合法手续。2、要求查看业主表决并签字的合法手续。如果有伪造签字行为严肃问责相关人员和职能部门。3、若已经作出行政许可,恳请领导进一步按相关政策、增设电梯的流程、权属等前置行政认可手续方面进行重新查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许可复核,若有违规取得的依法撤消行政许可。4、若已经作出行政许可,恳请领导复核是否已到了可以施工、并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的地步,若没有请立即叫停施工,减小强制施工、恶意施工带来的负面影响。2、诉求事实与理由1、根据稻香四组给我们提供的审批前置许可手续之一是2002年海怡天城未建前的红线图(详见附件1)显示的所有权归属是稻香四组红线图内。而海怡天城为商业用房,于2008年7月25日竣验收后交给全体业主使用(详见附件2),竣工图中明确标示海怡天城岗亭至水果摊位置为海怡天城的唯一消防通道,已在区建委备案可查。期间,海怡天城的开发商重庆海怡天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张海源已于2006年7月3日在稻香四组购买了7号底楼门面13间,稻香四组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过程中,未遵循业主自愿、民主协商、尊重权益、美观实用、保障安全的原则,不满足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在消防通道已成既定事实的城市规划道路中(非规停车接受交警处罚可以得到验证)加装电梯,对海怡天城的消防和出行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也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消防通道是我们的生命通道,也是我们唯一的出行通道,一旦出事谁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