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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指示要求,切实发挥社保卡便民惠民作用,现就使用社保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1年9月1日起,身份识别、参保缴费、补贴待遇、工伤结算等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全面使用社保卡。 二、相应准备 (一)办理社保卡。参保群众就近到全市任一社保卡网点新办或补(换)社保卡。涪陵区社保中心和27个乡 镇街道社保所办理此项业务。 (二)激活金融功能。参保人员准备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就近到合作银行(社保卡背面照片上方有提示)网点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 (三)维护银行账号。所有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人员(即领待人员),持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就近到区社保中心或乡镇街道社保所维护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号。 三、注意事项 (一)已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人员无需作以上准备。 (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不能代办(必须本人),其它事项可以代办,需提供申办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未成年人为户口簿本人页)。 (三)因系统功能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待人员暂时只能使用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的社保卡。 (四)个体参保人员无需专门申请维护社保卡银行账号。在参保时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和其它规定的相应资料就行。 (五)高龄失能需护理领待人员,可以申请区社保中心和乡镇街道社保所上门服务。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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