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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涪陵房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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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15:46: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来自重庆
      优先保障群体第二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二残疾人员家庭,仅限于户主一二残疾,还是申请家庭人数其中一人一二残疾,如果家庭人员其中一人一二残疾,那和以往正常申请条件有何实质性差异,前后矛盾。第七条,开公交车的可以申请,那修公交车的人怎么不能申请?有的三四级残疾人员比驾驶员都更需要公租房,竟然还没得资格,要是真的生搬硬套的话,有多少人符合条件,那这个公告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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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6: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你好,感谢你对本区公租房的支持和关注,现就你咨询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次公租房申请仅针对年满18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以下八类优先保障对象:
1.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二级残疾人员家庭;
3.        失独家庭;
4.        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5.        在本区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家庭;
6.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城务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进城务工资料和扶贫手册);
7.        本城区一线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需城管局、交通局出具相关材料);
8.        其他优先保障群体。
本次申请由于房源有限,只针对满足以上优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根据住建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和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残疾类别中,只有一、二级残疾享受优先保障。
对于符合正常申请条件,不在本次优先保障范围之内的申请家庭或者个人,若符合李渡(马鞍)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向李渡(马鞍)公租房申请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咨询或关注涪陵在线、涪风论坛、政府相关网站等主流媒体,待有满足正常申请条件的房源后,我中心会第一时间在上述媒体发布相关公告,届时将受理相关申请。咨询电话:(李渡新区、马鞍:72223709)(易家坝住保中心:72224026 72224258)
由此给你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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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20:1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说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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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08:1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你是不是被这些条件卡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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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11:4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选择性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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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8:0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好多人打电话来问我要房子不就是要二万块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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